索引號: | 014226078/2023-00199 | ||||
分類: | 城鄉(xiāng)建設、環(huán)境保護\城鄉(xiāng)建設(含住房) 通知 | ||||
發(fā)布機構: | 住建局 | ||||
文號: | 皋建發(fā)〔2020〕170號 | ||||
成文日期: | 2020-10-26 | ||||
發(fā)布日期: | 2023-09-22 | ||||
有效性: | 有效 | ||||
名稱: | 關于印發(fā)《如皋市新建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管理辦法》的通知 |
關于印發(fā)《如皋市新建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皋建發(fā)〔2020〕170號
各有關單位:
《如皋市新建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管理辦法》已經(jīng)市政府同意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如皋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 如皋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如皋市行政審批局 如皋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2020年10月26日
如皋市新建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管理辦法
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(chǎn)市場健康發(fā)展,規(guī)范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行為,保護購房戶合法權益,根據(jù)《建設工程質(zhì)量管理條例》、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》、江蘇省《成品住宅裝修技術標準》等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成品住宅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,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鋪裝或涂飾、管線及終端安裝、廚房和衛(wèi)生間的基本設施等全部完成,已具備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。
第三條 本市范圍內(nèi)新建成品住宅工程的管理適用本辦法。
第四條 土地出讓地塊規(guī)劃條件中明確執(zhí)行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(GB/T50378-2019)一星級及以上標準的住宅項目,其室內(nèi)裝修工程作為單位工程的分部工程,應納入住宅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和工程質(zhì)量安全監(jiān)督范圍。
第五條 從事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的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等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相應資質(zhì)證書。嚴禁掛靠、轉(zhuǎn)包和違法分包。
第六條 建設單位是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質(zhì)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,對成品住宅裝修質(zhì)量安全負總責,具體負責成品住宅建設過程質(zhì)量管理、質(zhì)量保修、售后服務以及組織相關責任單位協(xié)調(diào)處理工程質(zhì)量安全問題等工作。
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、法規(guī)、工程建設標準和合同進行全裝修設計,對設計質(zhì)量安全負責。
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、法規(guī)、施工圖設計文件、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進行全裝修施工,對施工質(zhì)量安全負責。
監(jiān)理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、法規(guī)以及有關技術標準、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合同,對工程質(zhì)量安全承擔監(jiān)理責任。根據(jù)成品住宅裝修特點,編制專項監(jiān)理實施細則并實施。
第七條 成品住宅應建筑與裝修一體化集成設計,強化建筑、結構、設備管線等專業(yè)設計與裝修設計的相互銜接,實現(xiàn)固定面、設備管線、開關插座及基本設施等設計同步到位。室內(nèi)裝修工程與住宅建筑主體工程不是同一單位設計的,裝修設計文件應經(jīng)住宅建筑主體設計單位確認。
裝修工程應進行專項設計,明確主要材料、部品的性能指標,出具大樣圖和節(jié)點詳圖。建筑設計與裝修工程設計施工圖一并報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。審查機構應嚴格履行審圖職責,保證設計文件質(zhì)量,重點對裝飾裝修設計文件中涉及結構安全、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問題進行審查。
建設單位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,在設計總說明中應明確實施裝修的住宅樓棟、單元、建筑面積等相關信息。
第八條 成品住宅裝修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制度,建設單位不得將裝修工程進行肢解發(fā)包。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對成品住宅裝修工程自行施工,可以依據(jù)合同約定對裝修工程進行專業(yè)分包,分包單位資質(zhì)應符合要求。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裝修工程施工質(zhì)量安全負總責。
第九條 建設單位原則上應一次性辦理成品住宅建筑工程和室內(nèi)裝修工程的施工許可手續(xù)。裝修工程未辦理施工許可的,市行政審批部門不核發(fā)預售許可證,項目不得進行預售。土地出讓條件中有關于公建配套等特殊約定條款的,需同時滿足后方可進行預售。
第十條 實行預售的成品住宅,建設單位在商品房價格備案或預售前,必須對基本裝修標準的主要材料、構配件、設施設備等列出清單,包括名稱、品牌、規(guī)格、型號、等級和質(zhì)量保修責任等信息。清單須作為商品房價格備案的材料向市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報備。建設單位應在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中明確清單的內(nèi)容,并制作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示范文本在售樓處進行公示。主材產(chǎn)品可在同一檔次提供1~3個產(chǎn)品目錄。
第十一條 不涉及改變工程主體結構、使用功能的裝修設計變更,未取得預售許可的,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單,交由施工單位實施,建設單位在按規(guī)定辦理價格備案手續(xù)前,將變更后材料清單在預售現(xiàn)場公示;已預售的,按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約定告知購買人,應在征得購買人同意后變更,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須同步進行調(diào)整。
改變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及重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裝修設計變更,需送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。涉及規(guī)劃變更的,須提交市行政審批部門辦理規(guī)劃許可變更。
裝修設計變更不得低于原設計標準。
第十二條 成品住宅預售前,應制作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。住宅全裝修工程施工前,應提供施工工序樣板展示。施工單位應按設計文件及施工技術標準實施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和“施工工序樣板展示”。
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是指按設計文件和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約定的材料、構配件以及施工工藝進行施工,與裝修交付標準一致的套型,可以選擇典型戶型進行制作樣板套,對裝修標準不同的套型應制作不同的樣板套。
“施工工序樣板展示”是指按設計文件規(guī)定的材料、構配件,對裝修工程中各分項工程進行關鍵部位、重點工序現(xiàn)場實體分層解構構造,展現(xiàn)主要施工工藝、工序的樣板,施工工序樣板展示的數(shù)量應以展現(xiàn)該工程全裝修各分項工程中的主要施工工藝為原則進行控制。
凡采取預售模式的成品住宅,必須在可售房源內(nèi)設置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。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要真實反映戶型、結構尺寸、裝修標準等,原則上不得增加交付標準以外的其他裝飾和布置,如確需增加,應在醒目位置進行標識,未經(jīng)標識或公證的與實體交付標準不一致的樣板套不得展示。
第十三條 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施工中應加強試驗與檢測,樣板套室內(nèi)環(huán)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合格后,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進行驗收,驗收后,市行業(yè)主管部門應對樣板套進行核查,并形成書面核查意見。經(jīng)驗收核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大面裝修施工。辦理商品房預(銷)售許可,須提交書面核查意見表。
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邀請公證機構對地板、衛(wèi)浴潔具等主要材料和驗收合格的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進行公證,并保留樣板套建設的完整檔案資料。驗收合格并經(jīng)過公證后的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作為建設單位銷售、交房的標準和依據(jù),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在最后一批實際交付日期90日后方可處置。
第十五條 實行商品房銷售現(xiàn)場信息公開公示制度。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現(xiàn)場醒目位置的墻面或固定展板設置公示欄,公示經(jīng)審查合格的全裝修施工圖紙和報備的裝修清單等信息。
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在與購房人簽訂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前,應向購房人展示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的成品內(nèi)容標準和質(zhì)量。建設單位應提供必要的安全設施、安全行走通道,確保購房戶安全看房。
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保證裝修施工與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采取相同的工藝、工法、材料及構配件,且其質(zhì)量標準不得低于樣板套的質(zhì)量標準。
第十八條 成品住宅裝修施工前,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、監(jiān)理等相關責任主體單位進行“交接驗收”,對工程實體質(zhì)量進行驗收,明確責任,并形成書面驗收意見。責任單位應對檢查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進行整改,整改完成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施工。交接驗收,需形成交接驗收記錄。
第十九條 成品住宅裝修工程應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報備清單選用材料、部品,材料、部品應具有合格證、性能檢測報告等質(zhì)量證明文件,質(zhì)量證明文件應真實有效并具有可追溯性。
建設單位應委托檢測機構對進場材料進行復檢,施工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應當按照規(guī)定對進場的材料、部品進行驗收,并按要求進行見證取樣送檢。進場驗收或復檢不合格的材料、部品嚴禁使用,監(jiān)理單位應制作并保存相應退場記錄。
第二十條 裝修工程完成后,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(zhì)的檢測機構進行室內(nèi)環(huán)境檢測,檢測結果不合格的,不得組織竣工驗收。
第二十一條 實行成品住宅質(zhì)量分戶驗收制度。
成品住宅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除規(guī)范規(guī)定的戶內(nèi)驗收外,還應包括公共部位驗收,包括戶外安裝工程質(zhì)量、樓(電)梯、通道、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,可以每套住宅或每單元住宅的公共部位(走廊、樓梯間及電梯間等)為一個驗收單元。
成品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,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(總包、專業(yè)裝修及其他專業(yè)施工單位)、監(jiān)理單位進行分戶驗收,可以引入前期物業(yè)企業(yè)和購房人代表參與分戶驗收。驗收人員應如實填寫《成品住宅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記錄表》、《成品住宅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合格證》和《成品住宅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匯總表》。未組織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工程,不得組織竣工驗收。
新建成品住宅室內(nèi)裝修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步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(xù)。
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在土建主體與裝修工程交接階段和安裝工程隱蔽階段,設立并開展“住宅用戶開放日”活動(原則上每階段不少于一次),讓購房人代表現(xiàn)場參觀和了解住宅主體結構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體質(zhì)量情況,保障購房人知情權、參與權、監(jiān)督權。
第二十三條 成品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,建設單位應把分戶檢驗結果、主要裝修材料(構配件、部品、設備等)的明細表及使用說明書、電氣(智能化)網(wǎng)絡管線和給排水管道等工程的示意圖作為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的內(nèi)容之一交給購房人。
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向購房人明確住宅全裝修工程質(zhì)量保修方式、保修標準,并對易造成質(zhì)量和品質(zhì)認定糾紛的建筑材料、部品的質(zhì)量標準進行約定。
第二十五條 成品住宅的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的保修期從竣工之日起計算,建設單位對成品住宅的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。建設單位要做好相應的售后服務工作,成立工程質(zhì)量缺陷投訴受理和保修管理機構,暢通投訴反饋渠道,建立內(nèi)部投訴處理機制,及時處理住戶訴求。
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、設計單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,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進行查處,同時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(tǒng),實施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。
第二十七條 如皋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履行成品住宅開發(fā)行業(yè)主管項目建設及銷售過程中的監(jiān)管職能,如皋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履行價格備案管理職能,如皋市行政審批局履行規(guī)劃許可、施工許可、預售許可、竣工備案管理職能,如皋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履行土地出讓管理職能。本辦法涉及的申請事項均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,實現(xiàn)“一窗服務”。
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0年10月26日起執(zhí)行。原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2019年9月19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建設管理的辦法》(皋建發(fā)〔2019〕188號)同時廢止。
附件:1.工程交接驗收移交表
2.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記錄
3.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匯總表
4.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核查表
附件1:
工程交接驗收移交表
工程名稱 |
交接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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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監(jiān)理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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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包 施工單位 |
裝修施工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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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項目 |
內(nèi)容 |
質(zhì)量及完成情況 |
交接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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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(zhì)量情況 |
完成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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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樓地面、墻面和天棚 |
裂縫、空鼓、脫層、地面起砂、墻面爆灰、地面基層平整度 (復合地板面層) |
1、內(nèi)墻面抹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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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天棚抹灰完,有吊頂?shù)奶炫锘鶎颖砻鏌o質(zhì)量缺陷及明顯修補痕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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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地面面層完成或結構層表面平整度達到找平層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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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門窗 |
窗臺高度、滲漏、門窗開啟、 安全玻璃標識、外門窗劃痕、 損傷 |
外門窗安裝完畢,現(xiàn)場“兩性”檢測合格,淋水試驗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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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欄桿 |
欄桿高度、 豎桿間距、防攀爬措施、護欄玻璃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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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防水工程 |
屋面滲漏、衛(wèi)生間等防水地面滲漏、外墻滲漏 |
1、屋面、外墻面(含陽臺等)已完成,防水地面防水層施工完 2、蓄水、淋水試驗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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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室內(nèi)空間尺寸 |
室內(nèi)層高、凈開間尺寸 |
1、墻面彈出標高控制線 2、地面彈出方正控制線 3、地面測點標識完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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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 |
/ |
插座線盒、配電箱、多媒體箱等安裝就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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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給排水工程 |
管道滲漏、坡向、排水管道通水灌水、給水管道試壓、高層阻火圈(防火套管)設置、地漏水封 |
1、排水管道、暗埋的給水管道敷設完畢 2、各項功能性檢驗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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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其它 |
煙道設置及附件 |
煙道及附件安裝完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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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接驗收結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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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監(jiān)理單位 |
總包施工單位 |
裝修施工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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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驗收人員 年 月 日 |
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注:交接驗收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驗收項目應在驗收記錄中增加或刪除。
附件2:
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記錄
工程名稱 |
房(戶)號 |
幢 單元 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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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開竣工日期 |
20 年 月 日-20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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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單位 |
監(jiān)理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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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驗收項目 |
驗收內(nèi)容 |
質(zhì)量要求 |
驗收結論及記錄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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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墻 面 |
裱糊 |
1、拼縫□2、圖案□3、色澤□ 4、翹邊□5、氣泡□6、褶皺□ 7、劃痕□8、損傷□9、膠污染□ |
第15.3.7條第1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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涂料 |
1、裂縫□2.、顏色□3、起皮□ 4、劃痕□5、損傷□6、污染□ |
第15.3.7條第2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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飾面磚 |
1、空鼓□2、裂縫□3、接縫□ 4、色澤□5、破損□ |
第15.3.7條第3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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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飾面 |
1、裂縫□2、起皮□3、色澤□ 4、拼縫□5、損傷□ |
第15.3.7條第4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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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天 棚 面 層 |
涂料飾面 |
1、裂縫□2、色差□3、起皮4、水跡□5、大面平整6、洞口處理□ |
第15.3.8條第1款 |
||||||||||||||
拼裝式吊頂 |
1、拼縫□2、大面平整□3、洞口處理□4、水跡□ |
第15.3.8條第2款 |
||||||||||||||||
3 |
樓 地 面 |
地磚(含石材) |
1、空鼓□2、裂紋□3、破損□ 4、接縫□5、高低差□6、表面觀感□ |
第15.3.9條第1~2款 |
||||||||||||||
木地板 |
1、拼縫□2、響聲□3、顏色□ 4、損傷□ |
第15.3.9條第3~6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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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門 窗 安 裝 |
外門窗 (含分戶門) |
1、窗臺高度□2、滲漏□3、開啟□ 4、標識□5、劃痕□6、損傷□ |
第15.3.10條 |
||||||||||||||
內(nèi)門窗 |
1、開啟□2、平整□3、損傷□ |
第15.3.10條 |
||||||||||||||||
5 |
細 部 工 程 |
細木 |
1、接縫□2、損傷□ |
第15.3.12條第1款 |
||||||||||||||
廚柜門扇 |
1、開啟□2、損傷□ |
第15.3.12條第2~3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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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隔斷 |
1、開啟□2、標識□3、損傷□ |
第15.3.12條第4~6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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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面安裝 |
1、劃痕□2、損傷□ |
第15.3.12條第7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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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欄桿安裝 |
1、欄桿高度□2、豎桿間距□3、防攀爬措施□4、護欄玻璃□5、欄桿固定及細部處理□ |
第4.5.1條 第4.5.2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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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防水工程 |
1、屋面滲漏□2、衛(wèi)生間、陽臺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滲漏□3、外墻滲漏□ |
第15.3.1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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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驗收項目 |
驗收內(nèi)容 |
驗收結論及記錄 |
驗收結論及記錄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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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吊頂內(nèi)管道專項驗收 |
1、給水管道及接口滲漏□2、排水管道坡向□3、滲漏□4、吊頂內(nèi)管線敷設□5、空調(diào)管道保溫□ |
第15.3.17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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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給排水工程 |
1、地漏水封高度□2、衛(wèi)生器具劃痕、滲漏□ |
第15.3.13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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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電氣工程 |
1、配電箱回路標識□2、相色及漏電保護□3、插座相序□4、接線□5、接地□6、插座類型□ 7、照明通斷□ |
第15.3.14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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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通風與采暖空調(diào) 工程 |
1、制冷□2、制熱□3、送風□ |
第15.3.15條 第15.3.1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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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建筑智能工程 |
1、多媒體箱□2、門禁□3、對講□4、防盜□5、報警□6、聯(lián)動□ 7、電話、網(wǎng)絡線路通斷□ |
第15.3.18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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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配置的設備 |
1、數(shù)量□2、品牌£3、運行狀況□4、外觀□ |
第15.3.19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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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配置的成套部品 |
1、數(shù)量□2、品牌、規(guī)格□3、安裝牢固□4、開啟靈活£5、外觀□ |
第15.3.20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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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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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戶驗收結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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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監(jiān)理單位 |
施工單位 |
宜參加范圍(物業(yè)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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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包 |
裝修及其他專業(yè)施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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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單位名稱: 驗收人員: 年 月 日 |
注:本記錄質(zhì)量要求條款執(zhí)行《成品住房裝修技術標準》(DGJ32/J99-2010)
附件3:
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匯總表
工程名稱 |
結構及層數(shù) |
面積 |
(m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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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監(jiān)理單位 |
總戶數(sh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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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包單位 |
裝修施工單位 |
開竣工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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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概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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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時間 |
根據(jù)《成品住房裝修技術標準》分戶驗收要求,于年月日至 年 月日對本工程進行了分戶驗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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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戶數(shù) |
本工程共戶,共驗收戶,驗收合格戶,驗收不合格戶,形成《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(zhì)量分戶驗收記錄表》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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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結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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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監(jiān)理單位 總監(jiān)理工程師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總包施工單位 項目經(jīng)理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裝修施工單位 項目經(jīng)理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4:
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核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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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銷售套數(sh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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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監(jiān)理單位 |
|||||
施工單位 |
項目坐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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樣板房房號 |
樣板房面積 |
(m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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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付實體 樣板套 核查內(nèi)容 |
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裝修所用主要材料、設施設備型號、品牌與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約定是否一致 |
□是 |
□否 |
檢查人員: 檢查時間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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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在銷售現(xiàn)場公示全裝修施工圖紙、清單明細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精裝修明細是否與報備清單上的明細一致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是否公證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“交付實體樣板套”內(nèi)交付標準外裝飾和布置是否在醒目位置標識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建設單位已組織設計、總承包單位、裝修施工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進行分戶驗收,并形成分戶驗收記錄表 |
□是 |
□否 |
檢查人員: 檢查時間: |
|||
室內(nèi)環(huán)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合格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建設單位已組織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進行驗收,并形成書面驗收意見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按設計圖進行施工 |
□是 |
□否 |
||||
主要用材符合設計文件要求 |
□是 |
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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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施工工藝符合要求 |
□是 |
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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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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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意見 |
(公章) 年 月 日 |
注:1、裝修前主體結構經(jīng)五方責任主體驗收合格,相關驗收資料簽字蓋章;2、裝修完成面經(jīng)五方責任主體驗收合格,相關驗收資料簽字蓋章;3、所有裝修所用材料進場復試合格,抽檢現(xiàn)場有關材料;4、與檢測單位簽訂分戶檢驗的委托合同;5、合格分戶驗收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