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皋市供銷合作總社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(guī)范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,強化社會監(jiān)督,促進依法理財,轉變政府職能,建立透明預算制度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92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》(中辦發(fā)﹝2016﹞13號)、《江蘇省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》(蘇辦發(fā)﹝2016﹞37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本單位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決算信息包括預算管理體制、預算分配政策、預算編制程序等管理制度,以及預算收支安排、預算執(zhí)行、預算調整和決算等管理信息。
第三條 預決算信息以公開為常態(tài),不公開為例外。預決算信息公開遵循依法依規(guī)、真實準確、積極穩(wěn)妥、分級負責的原則。
第二章 公開主體和職責
第四條 市供銷總社財務資產科牽頭負責本單位的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,履行下列職責:
?。ㄒ唬┲贫ū締挝活A決算信息公開的工作方案;
?。ǘ┌匆?guī)定公開本單位的預決算信息;
(三)按規(guī)定做好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申請公開部門預決算信息的答復工作;
(四)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規(guī)定的其他職責。
第三章 公開內容
第五條 部門預決算信息(涉密信息除外)公開內容包括:
?。ㄒ唬﹩挝宦氊煛C構設置、編制現狀、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情況。
?。ǘ╊A決算收支情況,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、機關運行經費情況等,涵蓋財政撥款收支、非財政撥款收支情況。預決算支出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,按規(guī)定公開到經濟分類科目。
?。ㄈ?/span>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、會議費和培訓費預決算總額,并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。“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”公開為“公務用車購置費”和“公務用車運行費”。“三公”經費決算公開說明因公出國(境)團組數及人數,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,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、人數、經費總額以及“三公”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情況。會議費、培訓費決算公開說明召開會議和組織培訓的次數和人數等情況。
?。ㄋ模┱少徯畔ⅲㄕ少忣A算總額和分項數額、采購項目公告、采購文件、采購結果等。
(五)逐步公開預算績效信息,在部門預算中公開預算績效目標,在部門決算中公開主要的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。
?。┲鸩焦_資產管理信息,包括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總體情況、分布構成、主要實物資產數據和資產變動情況,探索建立國有資產公開制度。
(七)公開財政專項資金政策、項目申報指南、資金分配結果等。
第四章 公開方式和時間
第六條 預決算信息公開以在中國如皋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-信息公開部門機構-供銷社-部門預決算專欄公開,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(tài),便于社會公眾查詢監(jiān)督。
第七條 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、決算及報表,應當在批復后20日內由本單位在門戶網站公開。
第八條 本單位應當公開政府采購信息(涉密信息除外)。采購活動開始前,在采購文件中公開項目采購預算,采購尚未確定項目預算金額的,可不公開具體預算金額;采購活動完成后,公開中標、成交結果和政府采購合同;公開部門決算時,一并公開本部門政府采購貨物、工程、服務的總體情況,以及支持中小企業(yè)等政府采購政策的落實情況。
第九條 本單位應當及時公開專項資金分配情況。
第五章 監(jiān)督管理
第十條 市供銷總社黨委要加強對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,按照方向明確、過程可控、結果可查、便于監(jiān)督的原則,建立健全定期考核機制,加大預決算信息公開考核力度,督促本單位主動公開預決算信息。對未按規(guī)定公開的,依法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。
第十一條 本單位應當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規(guī)定,做好定密、解密工作。按照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<江蘇省黨政機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蘇辦發(fā)﹝2008﹞10號)要求,做好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,確保審查程序規(guī)范,審查責任明確。
第十二條 本單位要按照《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》(蘇政發(fā)﹝2006﹞95號)等規(guī)定要求,做好預決算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,主動回應社會普遍關注的情況,及時解疑釋惑,避免社會公眾誤解,密切關注工作中反映的問題,認真研究整改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實行。
2017年5月16日